分析对象不同,具体的采样方法也不同:
(1)均匀固体物料:
有完整包装的物料:可先按1/2确定采样件数,然后从样品堆放的不同部位,按采样件数确定具体采样袋(桶、箱),再用双套回转取样管插入包装容器中采样,回转一百八十度取出样品;再用“四分法”将原始样品做成平均样品,即将原始样品充分混合均匀后堆集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压平成厚度在3cm以下的形状,并划成对角线或“十”字线,将样品分成四份,取对角线的两份混合,再加上分为四份,取对角的两份。这样操作直至取得所需数量为止,此即是平均样品。
无包装的散堆样品:先划分若干等体积层,然后在每层的四角和中心点用双套回转取样器各采取少量检样,再按上述方法处理,得到平均样品。
(2)较稠的半固体物料:
这类物料不易充分混匀,可先按(总件数/2)1/2确定采样件(桶、罐)数,打开包装,用采样器从各桶(罐)中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出检样,然后将检样混合均匀,在按上述方法分别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
(3)液体物料:
包装体积不太大的物料:可先按(总件数/2)1/2确定采样件数。开启包装,用混合器充分混合(如果容器内被检物不多,可用由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个容器的方法混合)。然后用长形管或特制采样器从每个包装中采取一定量的检样;将检样综合到一起后,充分混合均匀形成原始样品;再用上述方法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
大桶装的或散装的物料:这类物料不易混合均匀,可用虹吸法分层(大池的还应分四角及中心五点)取样,每层500ml左右,得到多份检样;将检样充分混合均匀即得原始样品;然后,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
(4)组成不均匀的固体食品:
这类食品各部位组成极不均匀,个体大小及成熟程度差异很大,取样更应注意代表性,可按下述方法采样。
肉类:根据分析目的和要求不同而定。有时从不同部位取得检样,混合后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代表该只动物的平均样品;有时从一只或很多只动物的同一部位采取检样,混合后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代表该动物某一部位情况的平均样品。
水产品:小鱼、小虾可随机采取多个检样,切碎、混匀后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对个体较大的鱼,可从若干个体上切割少量可食部分得到检样,切碎、混匀后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
果蔬:体积较小的(如山楂、葡萄等),可随机采取若干个整体作为检样,切碎、混匀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体积较大的(如西瓜、苹果、菠萝等),可按成熟度及个体大小的组成比例,选取若干个个体作为检样,对每个个体按生长轴纵剖分4份或8份,取对角线2份,切碎、混匀得到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体积蓬松的叶菜类(如菠菜、小白菜等),由多个包装(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样,混合后捣碎、混匀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
(5)小包装食品:
这类食品一般按班次或批号连同包装一起采样。如果小包装外还有大包装(如纸箱),可在堆放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量1/2大包装,打开包装,从每箱中抽取小包装作为检样;将检样混合均匀形成原始样品,再分取缩减得到所需数量的平均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