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地反映食品中各种需氧和兼性厌氧菌存在的情况,检验时必须遵循以下一些要求和规定。
(一)所用器皿及稀释液
1.检验中所用玻璃器皿,如培养皿,吸管、试管等必须是*灭菌的,并在灭菌前*洗涤干净,不得残留有抑菌物质。
2.用作样品稀释的液体,每批都要有空白对照。如果在琼脂对照平板上出现几个菌落时,要追加对照平板,以判定是空白稀释液,用于倾注平皿的培养基,还是平皿吸管或空气可能存在的污染。
3.检样的稀释液虽可用灭菌盐水或蒸馏水,但以用磷酸缓冲盐水特别是0.1%蛋白胨水为合适,因蛋白胨水对细菌细胞有更好的保护作用,不会因为在稀释过程中而使食品检样中原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导致死亡。如果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品等)进行稀释,则宜采用蒸馏水。
(二)检样稀释
1.检样稀释时,应以无菌称取(或量取)有代表性的液体样品25g(或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灭菌稀释液的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经充分振摇作成1:10的稀释液。
如系肉、鱼等固体样品,最好剪细于无菌均质袋与稀释液拍击均匀,或与稀释液同置于灭菌均质器杯中,以8000~l 0000rpm速度搅拌1分钟,使做成均匀的1:10稀释液。
2.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将上述1:10的检样稀释液再做成几个适当的10倍递增稀释液。即取1:10稀释液1mL与9mL稀释液混和做成1:100的稀释液,然后依次递增稀释,做成1:1000、1:10000等稀释液。注意每递增稀释一次,必须另换1支1mL灭菌吸管,这样所得检样的稀释倍数方为准确。
3.从吸管筒内取出灭菌吸管时,不要将吸管尖碰着其他仍留在容器内的吸管的外露部分;而且吸管在进出装有稀释液的玻璃瓶和试管时,也不要触及瓶口及试管口的外侧部分;因为这些部分都可能接触过手或其他沾污物。
4.在作10倍递增稀释中,吸管插入检样稀释液内不能低于液面2.5cm;吸入液体时,应先高于吸管刻度,然后提起吸管尖离开液面,将尖贴于玻璃瓶或试管的内壁使吸。管内液体调至所要求的刻度,这样取样较准确,而且在吸管从稀释液内取出时不会有多余的液体粘附于管外。
5.当用吸管将检样稀释液加至另一装有9mL空白稀释液的试管内时,应小心沿管壁加入,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以防吸管尖外侧部分粘附的检液也混入其中。
(三)平板接种与培养
1.将稀释液加至灭菌平皿内时,应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lmL稀释液加入皿内(从皿侧加入,不要揭去皿盖),最后将吸管直立使液体流毕,并在皿底干燥处再擦一下吸管尖将余液排出,而不要吹出。每个稀释度应作2个平皿。
2.用于倾注平皿的营养琼脂应预先加热使其融化,并保温于(45±1)℃恒温水浴中待用。温度太高影响细菌生长,太低琼脂易凝固不能与检液充分混匀, 倾注平皿时,每皿内倾入约15mL,平板过厚可影响观察,太薄又易干裂,最后将琼脂底部带有沉淀的部分弃去。
※为了防止细菌增殖及产生片状菌落,在检液加入平皿后,应尽快倾注培养基并旋转混匀,可正反两个方向旋转,以使充分混匀。旋转中应加小心,不要使混和物溅到皿边的上方。检样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宜超过20min。琼脂凝固后,在数分钟内即应将平皿翻转予以培养,这样可避免菌落蔓延生长。
3.为了控制污染,需做空白对照实验,在取样进行检验的同时,于工作台上打开一块琼脂平板,其暴露的时间,应与该检样从制备、稀释到加入平皿时所暴露的最长的时间相当,然后与加有检样的平皿一并置于温箱内培养,以了解检样在检验操作过程中有无受到来自空气的污染。
4.皿内琼脂凝固后,不要长久放置,然后始翻转培养;易于琼脂凝固后,在数分钟内即应将平皿翻转予以培养,这样可避免菌落蔓延生长。必要时,可先将皿打开倒置(皿底向上)于温箱内经15~60分钟使琼脂表面干燥后,再将皿底移至盖内倒置于温箱内培养。这样可以阻止运动性强的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芽胞杆菌属中一些菌株在琼脂表面扩展生长。
5.为了控制污染,在取样进行检验的同时,于工作台上打开一块琼脂平板,其暴露的时间,应与该检样从制备、稀释到加入平皿时所暴露的最长的时间相当,然后与加有检样的平皿一并置于温箱内培养,以了解检样在检验操作过程中有无受到来自空气的污染。
6.培养温度,应根据食品种类而定。肉、,乳、蛋类食品用36℃培养,培养时间为48±2小时。水产品用30℃培养,培养时间为72±2小时。培养温度和时间之所以有这种不同的区分,乃是因为在制定这些食品卫生标准中关于菌落总数的规定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温度和培养时间所取得的数据之故。水产品因来自淡水或海水,水底温度较低,因而制定水产品细菌方面的卫生标准时,系用30℃作为培养的温度。